碳市场发展下碳金融内涵不断丰富
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的签订形成了世界上第一个为全面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所设立的国际公约。与此同时,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作为污染控制的政策工具在应用中日益盛行,碳金融的发展起源于此。
1997年《京都议定书》设置了国际排放贸易机制(ET)、联合履约机制(JI)以及清洁发展机制(CDM)三个灵活履约的市场机制,允许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通过碳交易履行减排义务或获得减排支持,从此构建了国际碳市场并开启了碳交易的跨国行动。也是在此时碳金融概念逐渐出现,但覆盖面相对狭窄,主要是指以碳排放权为标的物进行交易的金融活动,包括碳现货、碳期货以及碳期权等产品交易
21世纪以来,各国纷纷开展碳市场的尝试,全球碳交易规模不断扩大,碳交易市场参与主体不断丰富,除直接参与碳交易的企业和机构外,以商业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开始围绕碳交易开展金融服务,使得碳金融覆盖面拓宽,内涵得到丰富。发展至今,碳金融泛指所有服务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
中国碳市场发展特点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作为重要的市场化减排工具,在我国实现“30·60”目标的过程中将发挥重要作用。我国碳市场从试点起步,国家发改委于2011年正式批准了在七个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包括: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和深圳,以充分积累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为建设和实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奠定基础。在七个试点市场启动后,2013年11月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推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2014年决定建立全国碳排放总量和分解落实机制制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建立国家碳排放权交易登记注册系统。2014年底,国家发改委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首次明确了全国统一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基本框架。2017年12月18日,发改委印发《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全国碳市场建设工作正式启动。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市场在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正式启动交易。
2011年至今,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展不仅体现在区域范围的扩大,还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覆盖范围。初期仅纳入电力行业,后确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阶段将涵盖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航空等重点排放行业。
2.配额总量和分配方式。在试点阶段采取柔性的配额结构,设置了“初始分配配额”“新增预留配额”和“政府预留配额”,采取“免费分配为主、有偿分配为辅”的做法;在推广阶段初期,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碳排放配额分配以免费分配为主,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要求适时引入有偿分配。”2019~2020年的配额分配方案中明确“实行全部免费分配,并采用基准法核算重点排放单位所拥有机组的配额量。重点排放单位的配额量为其所拥有各类机组配额量的总和。”
3.市场主体和交易产品。全国碳市场启动初期只在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之间开展配额现货交易,即仅将在控排企业间开展碳配额现货交易。未来条件成熟后,根据需要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机构投资者和个人将被纳入市场。
中国碳金融产品与服务进展
碳金融市场可以看作碳市场的金融化,泛指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有关的各种金融活动和相关金融制度安排,既包括碳配额、碳减排指标及其金融衍生品交易,也包括基于碳减排的直接投融资活动及相关金融中介等服务。
2016年9月1日,七部委联合制定并发布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稳健有序发展碳远期、碳期权、碳掉期、碳债券、碳租赁、碳基金、碳资产证券化等碳金融产品及衍生工具,探索研究碳排放权期货交易。这些碳金融衍生产品和工具有利于提高碳市场的流动性,可以被广泛运用于企业融资、碳资产保值增值以及碳交易风险规避。
一些金融机构已经碳金融基础服务、碳金融资产服务、碳资产管理服务等碳金融方面有了一定的行动。如2014年11月,惠科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认购了兴业银行绿色结构性存款1000万元,在结构性存款到期日,该公司除了获得常规存款利息,还将获得不低于1000吨的深圳市碳排放权配额。再如在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日,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杭州分行分别为黑龙江省某热电联产企业、浙江省某环保能源公司两家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提供碳排放配额质押贷款2000万元、1000万元。
碳金融基础服务 | 碳金融资产服务 | 碳资产管理服务 |
银行端一站式开户 | 碳抵押/质押贷款 | 碳信托 |
场内交易结算 | 碳资产回购 | 碳托管 |
交易资金监管 | 碳债券(包括ABS) | 碳拆借 |
协议转让和第三方监管 | 碳基金 | 碳金融理财、咨询、财务顾问等 |
中国碳金融市场展望
1.碳金融如何助力“双碳”
具体来看,一方面发展碳金融市场可以通过碳排放总量设定的方式限制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激励企业提高生产效率,督促企业采取减排措施,从而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碳金融市场的发展为碳排放权提供了资产定价平台,从而更好地引导金融市场有效利用和合理分配自然资源,对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市场参与主体如何发力碳金融
企业和金融机构作为碳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只有提高其碳金融能力,才能有力催生碳金融及其衍生产品的创新和运用,从而刺激整个碳金融市场健康良性活跃地发展。
首先金融机构应积极参与碳市场交易。一方面将碳市场作为投资渠道,直接参与碳交易,活跃碳市场;另一方面向碳市场参与者提供碳金融中介服务,推动碳金融产品设计和碳金融服务发展。其次,金融机构要抓住政策机遇,充分利用央行减排政策,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方面获得资金和政策支持。
企业应根据公司定位充分运用碳金融及其衍生产品,如低碳企业在低碳投资项目上应当侧重于可再生能源项目融资与碳债券、碳远期产品。对于履约企业,应当着重履约企业能效改造项目,如绿色租赁融资、碳债券等,以及碳资产管理。此外,企业必须重视碳金融知识学习以及人才储备。需要引进权威的师资力量,定期、全面地进行相关课程培训,提高企业整体碳金融意识以及在职人员的碳金融理论知识水平和技术水平。